小型挖掘機的發展前景
小型挖掘機又稱小型挖掘機械,對于小型挖掘機的定義也各不相同,如:在挖掘裝載機暢銷的國家(如英國、法國和意大利),1~3噸級小型挖掘機產品是主流。而在挖掘裝載機使用不很普遍的國家(如德國),則更傾向于采用4~6噸級的產品。然而幾乎所有國家都傾向于購買較大型設備,由此我們得出的結論小型挖掘機的定義是1~6噸級的挖掘裝載機即可稱為小型挖掘機,其中2.7~3.0噸級產品所占的比例較大,其原因在于它們可以很容易使用通用的運輸車輛進行地轉場。小型挖掘機得益于小巧的身姿,其主要成為城市地區土方工程應用的理想設備。
一般由動力裝置、傳動裝置、行走裝置和工作裝置等組成。原理:用鏟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機面的物料,并裝入運輸車輛或卸至堆料場的土方機械。用鏟斗從工作面鏟裝剝離物或礦產品并將其運至排卸地點卸載的自行式采掘機械。歷史:第一臺手動挖掘機問世至今已有130多年的歷史,期間經歷了由蒸汽驅動斗回轉挖掘機到電力驅動和內燃機驅動回轉挖掘機、應用機電液一體化技術的全自動液壓挖掘機的逐步發展過程。
由于液壓技術的應用,20世紀40年代有了在拖拉機上配裝液壓反鏟的懸掛式挖掘機,20世紀50年代初期和中期相繼研制出拖式全回轉液壓挖掘機和履帶式全液壓挖掘機。初期試制的液壓挖掘機是采用飛機和機床的液壓技術,缺少適用于挖掘機各種工況的液壓元件,制造質量不夠穩定,配套件也不齊全。從20世紀60年代起,液壓挖掘機進入推廣和蓬勃發展階段,各國挖掘機制造廠和品種增加很快,產量猛增。1968-1970年間,液壓挖掘機產量已占挖掘機總產量的83%,目前已接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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